广电总局将调控互联网国外电视节目数量

2014-09-06 19:09

        今早发布的报道指出,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计划限制中国视频网站提供的外国电视节目数量,数量不超过其电视内容总量的30%。由于目前相关流媒体网站的代表和广电总局发言人对此不予置评,还不清楚30%的比例究竟指的是电视节目的数量还是剧集的数量。
    近期,因广电总局加强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影响,多家视频网站停止提供智能电视客户端服务,全面下架TV客户端。今年4月,因广电总局调控,包括《生活大爆炸》、《傲骨贤妻》在内的4部热门美剧在视频网站全面下架。
    附:
    中国互联网视频服务回顾:
    2006年中国网络视频产业进入发展元年。这一年优酷网、酷6网成立,国内的视频网站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网络视频市场在网络、终端、技术以及投资这四大因素的合力推动下,进入历史发展中的关键时期。
    2007年12月,广电总局与信产部审议通过并颁发的《互联网视频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该规定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频节目的企业,必须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明确了由广电总局负责视频节目的监管,而信产部负责资质的审核。
    2009年3月30日,国家广电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所播节目应具有相应版权,传播的影视剧必须符合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影视剧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2010年2月发布的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中提出推进三网融合。2010年6月,国务院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通过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随着国家三网融合政策的部署和实施,中国网络视频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视频传输速率提高、接入渠道更加多样,为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2010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颁发了国内首批互联网电视牌照。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杭州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相继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牌照。第二批为:南方传媒(优朋普乐为其提供运营支撑)、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以及中央人民电台。
    2012年7月,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3号),明确规定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实行自审自播、先审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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